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代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并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护和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
学校教代会制度建立于1988年11月。教代会设教代会团长会议,主持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教代会工作机构设在校工会。学校教代会下设“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提案工作小组、财务监督小组、福利工作小组、住房工作小组等四个专门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