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落实教职工疗休养权益,进一步满足广大教职工疗休养的需求,有效保护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更好地服务学院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3〕5号)和浙江农林大学工会《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23年暑期疗休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学院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疗休养组织
学院工会统一组织,各分工会承办。
三、疗休养线路和时间
疗休养时间为4-6天(含在途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浙江省外线路
编号 |
线路名称 |
暂定时间 |
202301 |
湖北恩施五日疗休养 |
7月17-21日 |
202302 |
厦门鼓浪屿四日疗休养 |
7月17-20日 |
202303 |
青海德令哈、茶卡盐湖六日疗休养 |
7月24-29日 |
202304 |
福建东山岛五日疗休养 |
7月24-28日 |
2.浙江省内线路
编号 |
线路名称 |
暂定时间 |
202305 |
舟山朱家尖、普陀山四日疗休养 |
7月24-27日 |
202306 |
舟山朱家尖、宁波方特乐园四日疗休养 |
7月17-20日 |
202307 |
开化、黄山四日疗休养 |
7月17-20日 |
202308 |
湖州南浔古镇、龙之梦四日疗休养 |
7月24-27日 |
以上时间均为暂定时间,最终要根据主题教育总体安排来确定出发时间,各条线路具体疗休养内容详见附件1。
四、疗休养费用及结算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等所有开支,总额不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各承办分工会凭疗休养服务合同(保险赔偿金额每人不少于80万元,餐费、交通费和住宿费没有单项限额),疗休养服务单位出具的统一发票(增值税普票或专票),经承办分工会主席签字,并提供疗休养全过程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清单、参加疗休养教职工的签名表(附件3),并于9月10-20日提交工会,工会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教职工疗休养费用在学校福利费中列支,发票抬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纳税人识别码:123300007996085348。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规范疗休养内容和活动场所,杜绝违规现象,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不得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到个人,严禁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疗休养等行为。
(二)认真做好报名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细致地组织好报名工作,于6月5日下班前登录附件2网址填写疗休养报名信息。
(三)严格控制跨省疗休养人数。参加省外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疗休养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三年内不重复安排(即2021和2022年参加过跨省疗休养的今年不能参加)。
(四)如某条线路实际报名参加人数少于30人将取消该条疗休养线路,重新报名并入其他线路。
(五)加强人文关怀。教职工家属(仅限配偶、子女)经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办单位协商单独签订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六)加强安全防范。做好活动安全教育工作,确保疗休养活动各项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七)未尽事宜按《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7760781(9260781)。
附件:1.疗休养线路具体内容(点击下载)
2.报名网址:https://wj.qq.com/s2/12414242/e7fa或者扫码报名。
3.暨阳学院2023年参加疗休养教职工签名表(点击下载)
工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