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有效保护和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更好地服务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24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省教师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的通知》(浙教工〔2018〕14号)、《关于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参加对象为2018年未参加疗休养的学院在编在岗工会会员;今年退休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工会会员增加享受一次疗休养待遇。
二、疗休养名额
参加疗休养教职工数量按学院在编在岗的工会会员数的50%确定名额(省外名额不超过工会会员数的六分之一)(见附件1)。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000元/人的限额。
三、疗休养时间
省内暂定为2019年7月8-12日,省外时间暂定为7月15-19日,具体时间以各方案实际情况为准。
四、疗休养地点
方案一:象山-石浦一线五日疗休养;
方案二:缙云-丽水-青田一线五日疗休养;
方案三:西江-荔波-黄果树一线五日疗休养。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要坚持“厉行节约,自愿参加,休养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疗休养的对象应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优先照顾因工负伤、各类先进模范及积极分子参加疗休养,统筹兼顾未享受过疗休养的教职工和工龄较长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参加疗休养。
3.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按照程序确定各学院、部(中心)会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详情见附件2),在6月24日11点前将本分工会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名单报学院工会。
联 系 人:雷日平
联系电话:18067679329(9219329)
Email:306001219@qq.com
附件:1.2019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2019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
3.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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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工会
2019年6月20日